对在学校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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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2e0f09ab-f65c-4ab1-b768-eadc8741bdc7113706820042765656 实施编码:1137068200427656564370805022001

0

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行政奖励
  • 所属部门
  • 莱阳市教育和体育局
  • 实施主体
  • 莱阳市教育和体育局
  • 承办机构
  • 莱阳市教育和体育局体卫艺科
  • 基本编码
  • 2e0f09ab-f65c-4ab1-b768-eadc8741bdc7113706820042765656
  • 实施编码
  • 1137068200427656564370805022001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事项版本
  • 12419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事业法人、行政机关
  • 通办范围
  • 暂无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 暂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限划分
  • 暂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暂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准予行政审批决定书》、表彰证书
  • 网办深度
  • 本事项支持
  • 受理地点
  • 山东省烟台市莱阳市梅花街57号莱阳市教育和体育局1号楼215号窗口;山东省烟台市莱阳市五龙南路93号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二层综合受理1-25号、30-32号窗口(代收件)
  • 受理时间
  • 5-10月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11月-4月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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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山东省学校卫生工作先进单位审批表 2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山东省学校卫生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 1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
发布令号(文号): 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0号、卫生部令第1号
具体规定内容:对在学校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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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
发布令号(文号): 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0号、卫生部令第1号
具体规定内容:对学校卫生工作集体和个人的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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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1990年4月25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6月4日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0号、卫生部令第1号发布
具体规定内容:第三十一条  对在学校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各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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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评选流程是什么?
回答: 省教育厅印发通知至各市教育(教体)局,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遴选推荐,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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