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息公示
收藏

基本编码: 37068201043372031903000 实施编码:11370682358626358U4372031903000

0

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所属部门
  • 莱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服务类型
  • 承办机构
  • 信用监管科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基本编码
  • 37068201043372031903000
  • 实施编码
  • 11370682358626358U4372031903000
  • 实施主体
  • 莱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事项版本
  • 11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公示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形成企业信息公示文书
  • 送达方式
  • 其他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联办机构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
  • 是否收费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通办范围
  • 全国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网办深度
  • 暂无
  • 本事项支持
  • 暂无
  • 受理地点
  • 山东莱阳市昌山路5号莱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28室
  • 受理时间
  • 5至9月份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10月至4月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点击展开
环节名称:企业信息公示
办理内容:市场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年度公示
办理时限:1
办理结果:企业信息公示成功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查询企业公示信息无需材料,查询企业不选择公示的信息需要相关企业同意查询的证明 4 1 纸质 必要
符合《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情形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制定机关: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2014年8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4号
具体规定内容:《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的企业信息公示工作,按照国家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的总体要求,推动本行政区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问题: 信息公示时间是什么?
回答: 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7800518
窗口投诉方式:莱阳市昌山路5号市场监督管理局402室
电话咨询方式:0535-7800545
窗口咨询方式:山东莱阳市昌山路5号莱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28室
信件咨询方式:山东莱阳市昌山路5号莱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28室
星星
评价参与总数 - 查看更多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