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殡仪馆、火葬场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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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37068201099370111005001 实施编码:11370682MB28361783437011100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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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所属部门
  • 莱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实施主体
  • 莱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承办机构
  • 莱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基本编码
  • 37068201099370111005001
  • 实施编码
  • 11370682MB283617834370111005001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事项版本
  • 6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
  • 通办范围
  • 全县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窗口、网上均可办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限划分
  • 县级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批文
  • 办理结果名称
  • 《关于同意***兴建殡仪馆的批复》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受理地点
  • 莱阳市五龙南路93号政务服务中心民生保障综合窗口215.216
  • 受理时间
  • 5-10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11-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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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名称:受理
办理内容:有效性、合规性、许可限制、审批对象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环节名称:审核
办理内容:有效性、合规性审查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5个工作日内返回材料
环节名称:审批
办理内容:许可或不予许可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许可或不予许可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殡仪馆、火葬场建设申请材料 复印件 1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1 暂无 必要
经乡镇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殡葬管理条例
制定机关: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1997年7月11日国务院第60次常务会议通过 1997年7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25号发布 根据2012年1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8号公布 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具体规定内容:第八条 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依据名称: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
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
发布令号(文号): 省政府令103号
具体规定内容:第四条 建设殡葬设施,应根据全省殡葬设施建设规划,履行审批手续: (一)建立殡仪馆,由县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问题: 咨询电话
回答: 0535-7672357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7286718
电话咨询方式:0535-7672357、7672938
窗口咨询方式:莱阳市五龙南路93号政务服务中心民生保障综合窗口215.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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