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编码: 90de4f59-9858-4ae4-926b-dc435e4d88fc11370682004277082R 实施编码:11370682004277082R4370523008001
0次
到现场次数
2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示范文本 | 空白样表 |
一寸照片 | 1 | 纸质版和电子 | 必要 | 无 | |||
相关工作证明(退休证、失业证、无业证明) | 1 | 纸质版和电子 | 必要 | 无 | |||
婚姻状况证明 | 1 | 纸质版和电子 | 必要 | 无 | |||
现存子女状况证明 | 1 | 纸质版和电子 | 必要 | 无 | |||
户籍证明 | 1 | 纸质版和电子 | 必要 | 无 | |||
身份证明 | 1 | 纸质版和电子 | 必要 | 无 | |||
山东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 | 1 | 纸质版和电子 | 必要 | 无 |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发布令号(文号): | 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十一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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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关于印发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管理规范的通知 》 | ||
制定机关: | 人口计生委 财政部 | ||
发布令号(文号): | 人口厅发〔2006〕122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条 奖励扶助制度实行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社会监督"四权分离"的运行机制。人口计生部门负责资格确认,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管理,代理发放机构负责资金发放,监察、审计等部门负责监督。四个部门密切合作,相互衔接又相互制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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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 符合条件的去哪申请办理? | ||
回答: | 去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或村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