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编码: 37068201099370114011006 实施编码:11370682MB283617834370114011006
0次
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环节名称: | 申请 | ||||||
办理内容: | 申请单位递交申请材料 | ||||||
办理时限: | 0个工作日 | ||||||
办理结果: | 材料齐全的,准予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 |
环节名称: | 受理 | ||||||
办理内容: | 工作人员受理申请材料 | ||||||
办理时限: | 0个工作日 | ||||||
办理结果: | 符合条件的,准予受理;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原因退回材料。 |
环节名称: | 审核 | ||||||
办理内容: | 工作人员对准予受理材料进行审核,视情进行现场勘验 | ||||||
办理时限: | 0个工作日 | ||||||
办理结果: | 审核通过的,准予许可;审核不通过的,不予许可,告知原因。 |
环节名称: | 办结 |
办理内容: | 审核通过的,出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
办理时限: | 0个工作日 |
办理结果: | 出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并送达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示范文本 | 空白样表 |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报告表》 | 原件 | 1 | 纸质 | 必要 | 无 | ||
总公司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或备案凭证复印件 | 复印件 | 1 | 纸质 | 必要 | 无 | ||
分支机构营业执照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纸质 | 必要 |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申请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其他人员申请的,还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书 | 复印件 | 1 | 纸质 | 0 |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 |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务院令第700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十条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自工商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分支机构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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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 职业中介活动的范围是什么? | ||
回答: | 职业中介活动是指为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和劳动者求职提供中介服务以及其他相关服务的活动,包括为劳动者介绍用人单位、为用人单位推荐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职业介绍信息服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互联网人力资源信息服务、组织开展现场招聘会、开展网络招聘、开展高级人才寻访服务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