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收藏

基本编码: 37068201026370120327007 实施编码:11370682496372883A4370120327007

0

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所属部门
  • 莱阳市农业农村局
  • 实施主体
  • 莱阳市农业农村局
  • 承办机构
  • 莱阳市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服务中心
  • 基本编码
  • 37068201026370120327007
  • 实施编码
  • 11370682496372883A4370120327007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事项版本
  • 9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 通办范围
  • 全县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限划分
  • 县级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暂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核发含检验合格标志的新行驶证。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受理地点
  • 莱阳市金山大街32号农业机械服务中心业务大厅
  • 受理时间
  • 上午 8:30-12:00,下午13:30-17:30
点击展开
环节名称:申请
办理内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所有人交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提交行驶证,拖拉机运输机组还应提交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办理结果:提交后待审核
环节名称:办结
办理内容:等待领取含检验合格标志的新行驶证。
办理时限:即办
办理结果:领取含检验合格标志的新行驶证。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拖拉机运输机组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行驶证 4 1 纸质 必要
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检验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所有人交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提交行驶证,拖拉机运输机组还应提交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制定机关: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国务院563号令
具体规定内容:第二十一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前,其所有人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的规定,持本人身份证明和机具来源证明,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申请登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经安全检验合格的,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并核发相应的证书和牌照。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使用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其所有人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的规定申请变更登记。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依据名称: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
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
发布令号(文号): 2018年 第2号
具体规定内容:第二十八条 登记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应当每年进行1次安全检验。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问题: 如何办理申请
回答: 申请人向所在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或农机中心)或者行政审批服务局提交申请材料,申请办理登记业务即可。
问题: 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申请吗
回答: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各项登记和相关业务,但申请补发登记证书的除外。代理人办理相关业务时,除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经申请人签字的委托书。
问题: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多久检验一次
回答: 每年检验一次,所有人应在检验期满前3个月内申领检验合格标志。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7212729
电话咨询方式:0535-7281710
窗口咨询方式:莱阳市金山大街32号农业机械服务中心业务大厅
星星
评价参与总数 - 查看更多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