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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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37068201011370109710000 实施编码:11370682004276194F43701097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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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所属部门
  • 莱阳市公安局
  • 实施主体
  • 莱阳市公安局
  • 承办机构
  • 莱阳市公安局王安大队
  • 基本编码
  • 37068201011370109710000
  • 实施编码
  • 11370682004276194F4370109710000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事项版本
  • 6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全省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 暂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限划分
  • 暂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暂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机动车临时牌照核发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受理地点
  • 莱阳市五龙北路68号莱阳市公安局4楼网安大队401
  • 受理时间
  • 夏季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 14:00-17:30 冬季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00
点击展开
环节名称:受理
办理内容: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
办理时限:当天
办理结果:受理通过
环节名称:审核
办理内容: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办理时限:当天
办理结果:审核通过
环节名称:办结
办理内容:办理证件
办理时限:当天
办理结果:事项办理成功

本事项无申请材料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
1、费用名称:《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1号文件)  收费依据:临时号牌工本费  收费标准:每张5元
依据名称:《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
制定机关: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3号
具体规定内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第四条,公安机关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信息网络安全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变更营业场所地址或者对营业场所进行改建、扩建,变更计算机数量或者其他重要事项的,应当经原审核机关同意。 《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改革目标: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 附件1《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全国版)》第86项,公安机关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由前置审批改为实行告知承诺。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问题: 是否需要本人到场
回答: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7210066

窗口咨询方式:莱阳市五龙北路68号莱阳市公安局4楼网安大队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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