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不含新增产能危险化学品项目新设)
收藏

基本编码: 26079681-f986-4d6d-a1c8-122f414feb0e11370682004277218G 实施编码:11370682004277218G4373007001001

  • 事项类型
  • BA
  • 所属部门
  • 莱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实施主体
  • 莱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承办机构
  • 技术进步科
  • 基本编码
  • 26079681-f986-4d6d-a1c8-122f414feb0e11370682004277218G
  • 实施编码
  • 11370682004277218G4373007001001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事项版本
  • 12416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通办范围
  • 暂无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 暂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限划分
  • 暂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暂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
  • 网办深度
  • 本事项支持
  • 服务类型
  • 是否公示
  • 处罚适用种类
  • 警告
  • 强制执行种类
  • 暂无
  • 征收种类
  • 行使内容
  • 暂无
  • 受理时间
  • 5月-10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7:30;11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受理地点
  • 山东省莱阳市大寺街98号莱阳市工信局二楼技术进步科;山东省烟台市莱阳市五龙南路93号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二层综合受理1-25号、30-32号窗口(代收件)
点击展开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信息表格 0 电子 必要 事例范本.jpg
山东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办法第八条 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应当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受理、办理、监督和服务,实现核准、备案过程和结果的可查询、可监督。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制定机关: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3号
具体规定内容:第三条 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依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执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并适时调整。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对前款规定以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备案,备案机关及其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依据名称:《山东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办法》
制定机关:山东省政府
发布令号(文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26号
具体规定内容: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以及经省人民政府授权的行政许可部门为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机关、备案机关,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管理、服务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做好企业投资项目管理、服务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具体项目范围和核准权限,按照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确定。 国家和省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范围和核准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条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和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外,备案项目按照建设地点实行属地管理。其中,跨设区的市的项目由省人民政府备案机关负责,跨县(市、区)的项目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备案机关负责。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依据名称:《山东省化工行业投资项目管理规定》
制定机关: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令号(文号): 鲁工信发〔2022〕5号
具体规定内容:第十五条 省政府核准、备案机关负责核准列入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的新建炼油及扩建一次炼油项目,新建乙烯、对二甲苯(PX)、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项目;列入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的新建煤制烯烃、新建煤制对二甲苯(PX)项目、新建年产超过100万吨的煤制甲醇项目,以及提级管理需省级核准或备案项目。 第十六条 设区的市政府核准、备案机关负责核准或备案省级权限以外的新建、扩建、新增产能的改建、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危险化学品项目。 第十七条 县(市、区)政府核准、备案机关负责备案不新增产能的改建和不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危险化学品项目,以及非危险化学品项目。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依据名称:《山东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办法》
制定机关:山东省政府
发布令号(文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26号
具体规定内容: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以及经省人民政府授权的行政许可部门为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机关、备案机关,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管理、服务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做好企业投资项目管理、服务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具体项目范围和核准权限,按照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确定。 国家和省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范围和核准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条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和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外,备案项目按照建设地点实行属地管理。其中,跨设区的市的项目由省人民政府备案机关负责,跨县(市、区)的项目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备案机关负责。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依据名称:《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制定机关: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3号
具体规定内容:第三条 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依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执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并适时调整。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对前款规定以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备案,备案机关及其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问题: 如何判断项目应该办理核准还是备案?
回答: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3号)第三条规定,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依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执行。……对前款规定以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星星
评价参与总数 - 查看更多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