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收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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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37068201014370711001000 实施编码:11370682004276290Q2370711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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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7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所属部门
  • 莱阳市民政局
  • 实施主体
  • 莱阳市民政局
  • 承办机构
  • 山东省民政厅儿童福利处
  • 基本编码
  • 37068201014370711001000
  • 实施编码
  • 11370682004276290Q2370711001000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事项版本
  • 64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全省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
  • 行使层级
  • 省级/直属
  • 权限划分
  • 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涉外收养登记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暂无
  • 权力来源
  • 上级授权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登记证(跨国收养),中华人民共和国跨国收养合格证明
  • 网办深度
  • 信息发布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咨询、
  • 受理地点
  • 山东省民政厅涉外收养登记办公室,济南市历下区南新街1号
  • 受理时间
  • 5月-10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11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除法定节假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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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名称:申请
办理内容:当事人分别按照《收 养登记工作规范》提 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 料,并填写《收养登 记申请书》。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接受、补齐补正、不予接收
环节名称:受理
办理内容:受理条件:①收养登 记机关具有管辂权; ②当事人提出收养 登记申请;图公告 60日,查找弃婴生 父母;④当事人持有 的证件、证明材料符 合规定;⑤提交收养 人和被收养人2张2 寸近期半身免冠合 影;每名送养人、收 养人、被收养人1 张单人2寸照片。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受理、不予受理
环节名称:审查
办理内容:审查内容:询问、调 查当事人的收养意 愿、目的和条件。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
环节名称:报批
办理内容:填写《收 养登记审查处理表》, 报民政部门主要领导 或分管领导批准。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报批通过、报批不通过
环节名称:登记
办理内容:收养人现场登记填写申请证明书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登记
环节名称:颁证
办理内容:颁发收养登记证书程 序:①核实当事人收养 意愿②告知当事人收 养关系成立后的法律 效力及父母、于女间的 权利义务图颁发《收养 登记证书》,宣布确立 收养关系。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收养人与被收养人间存在收养关系实事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收养人的身份证件和照片 4 3 暂无 必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收养登记申请书 4 1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由于示例样表涉及个人隐私较多,故示例样表上传的为空表
来华收养子女通知书 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收养人的要求。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发布令号(文号):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具体规定内容:第一千一百零九条 外国人依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收养人应当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其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并与送养人签订书面协议,亲自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前款规定的证明材料应当经收养人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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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发布令号(文号): 民政部令第15号
具体规定内容:外国人来华收养子女,应当与送养人订立书面收养协议。协议一式三份,收养人、送养人各执一份,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时收养登记机关收存一份。书面协议订立后,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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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当如何适用法律?
回答: 应当符合中国收养法律的规定,并应当符合收养人所在国家有关收养法律的规定;因收养人所在国家法律的规定与中国法律的规定不一致而产生的问题,由两国政府有关部门协商处理。
问题: 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当如何向中国收养组织提交材料?
回答: 应当通过所在国家政府或者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向中国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转交收养申请并提交收养人的家庭情况报告和证明。
问题: 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当向中国收养组织提交哪些材料?
回答: 跨国收养申请书、出生证明、婚姻状况证明、职业、经济收入和财产状况证明;身体健康检查证明;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收养人所在国主管机关同意其跨国收养子女的证明;家庭情况报告等。
7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1-86013078
网络投诉方式:点此前往
电话咨询方式:0531-86073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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