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丧葬补助费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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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37068201079370524005000 实施编码:11370682MB2851087N43705240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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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6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行政给付
  • 所属部门
  • 莱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实施主体
  • 莱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承办机构
  • 莱阳市旌旗西路322号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优抚科
  • 基本编码
  • 37068201079370524005000
  • 实施编码
  • 11370682MB2851087N4370524005000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事项版本
  • 17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全县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1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 暂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限划分
  • 暂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暂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发放享受定期抚恤金人员丧葬补助费
  • 网办深度
  • 暂无
  • 本事项支持
  • 暂无
  • 受理地点
  • 莱阳市旌旗西路322号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优抚科
  • 受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点击展开
环节名称:发放享受定期抚恤金人员丧葬补助费
办理内容:审核发放享受定期抚恤金人员丧葬补助费
办理时限:30工作日
办理结果:审核通过,按规发放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死亡、火化证明 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由部队或政府法定机构出具
1、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死亡的;2、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制定机关:国务院 中央军委
发布令号(文号): 2004年413号令
具体规定内容:第十九条 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死亡的,增发6个月其原享受的定期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第二十八条 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对其遗属增发12个月的残疾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依据名称:烈士褒扬条例
制定机关: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2019年8月国务院令第718号
具体规定内容:第二十条:“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死亡的,增发6个月其原享受的定期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同时注销其定期抚恤金领取证,停发定期抚恤金。”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依据名称:山东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
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
发布令号(文号): 2016年4月省政府令第299号
具体规定内容:第十一条“对符合享受定期抚恤金条件的遗属,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定期抚恤证件,凭证件享受定期抚恤金”。第十二条:“享受定期抚恤金的遗属死亡的,增发6个月其原享受的定期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同时注销其定期抚恤证件,原享受的定期抚恤金自其死亡次月起停发。”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问题: 享受定期抚恤金人员丧葬补助费到那里申请?
回答: 可到莱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优抚科申请
6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3360778
电话咨询方式:0535-3360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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