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城市绿化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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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37068200099370817011000 实施编码:11370682MB2835845743708170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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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6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行政奖励
  • 所属部门
  • 莱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实施主体
  • 莱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承办机构
  • 莱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基本编码
  • 37068200099370817011000
  • 实施编码
  • 11370682MB283584574370817011000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事项版本
  • 13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通办范围
  • 全县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1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限划分
  • 暂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暂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关于对在城市绿化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的通报
  • 网办深度
  • 暂无
  • 本事项支持
  • 暂无
  • 受理地点
  • 莱阳市公园路002号
  • 受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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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名称:受理申请
办理内容:对申请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出具初步审查意见
环节名称:申请、办理、完结
办理内容:申请人提报申请材料,材料符合要求预于受理,根据提报材料公布受理结果。
办理时限:14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要求,预于受理,根据提报材料进行评比,公布是否授奖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在城市绿化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申请表 复印件 2 纸质 必要
在城市绿化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城市绿化条例》
制定机关: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国务院令第100号,2017年3月1日第二次修正
具体规定内容:第六条:“对在城市绿化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问题: 绿化事迹具有典型性
回答: 在城市绿化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
6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7290575
电话咨询方式:0535-7290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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