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编码: 37068101018370814002000 实施编码:1137068100427526394370814002000
0次
到现场次数
22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环节名称: | 通知领取 | ||||||
办理内容: | 通知领取 | ||||||
办理时限: | 当场 | ||||||
办理结果: | 受理 |
环节名称: | 领取 |
办理内容: | 领取 |
办理时限: | 当场 |
办理结果: | 办结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示范文本 | 空白样表 |
有效身份证件 | 4 | 1 | 暂无 | 必要 | 已关联电子证照证明,可免提交 | 无 |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 | 《山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办法》 | ||
制定机关: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 ||
发布令号(文号): | 鲁人社规〔2017〕16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条:举报人举报事项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由负责案件查处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给予奖励:(一)有明确被举报主体的;(二)实名举报的;(三)举报的内容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且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四)举报人提供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证据事先未被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掌握的;(五)举报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第十二条:对举报人的奖励金额按查证属实的违法违规金额的1%予以奖励,最多不超过5000元。对举报案情重大,且一次性追回社会保险基金超过50万的,对举报人按追回基金的1%增发奖金,增发奖金最多不超过10000元。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前往 |
问题: | 给予奖励单位在案件查结后多少日内,通知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领取奖金 | ||
回答: | 给予奖励单位在案件查结后30日内,通知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领取奖金 | ||
问题: | 咨询电话是什么? | ||
回答: | 05358524870 | ||
问题: | 咨询地址在哪里? | ||
回答: | 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港城大道1001号行政中心756房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