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特种设备施工前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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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37068101043372031915000 实施编码:11370681334686073G4372031915000

0

到现场次数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所属部门
  • 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服务类型
  • 承办机构
  • 龙口市市场监管局安监科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基本编码
  • 37068101043372031915000
  • 实施编码
  • 11370681334686073G4372031915000
  • 实施主体
  • 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事项版本
  • 28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公示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接受特种设备施工前告知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联办机构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 是否收费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通办范围
  • 全市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网办深度
  • 信息发布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咨询、
  • 受理地点
  • 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通海路151号市场监管局8楼安监科
  • 受理时间
  •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00-17:3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3:30-17:00
点击展开
环节名称:受理
办理内容:接受特种设备施工前告知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接受特种设备施工前告知
环节名称:办结
办理内容:办结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办结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特种设备施工告知书 复印件 0 电子 必要
无条件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令号(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4号
具体规定内容:第二十三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依据名称:《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令号(文号):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13号公告
具体规定内容:第十二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情况书面告知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县(市、区)人民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问题: 业务办理电话?
回答: 0535-8951070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8732715
窗口投诉方式:山东省龙口市通海路151号龙口市市场监管局3楼304室
信件投诉方式:山东省龙口市通海路151号龙口市市场监管局3楼304室
网络投诉方式:点此前往
电话咨询方式:0535-8951070
窗口咨询方式: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通海路151号市场监管局8楼安监科
信件咨询方式: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通海路151号市场监管局8楼安监科
网络咨询方式:点此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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