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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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37068101038371016029000 实施编码:11370681004274682P737101602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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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6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所属部门
  •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
  • 实施主体
  •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
  • 承办机构
  •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大气科
  • 基本编码
  • 37068101038371016029000
  • 实施编码
  • 11370681004274682P7371016029000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事项版本
  • 29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自然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非法人企业
  • 通办范围
  • 全省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 公告送达
  • 行使层级
  • 分级管理
  • 权限划分
  • 暂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 网办深度
  • 信息发布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咨询、
  • 受理地点
  • 龙口市港城大道1001号内228房间
  • 受理时间
  •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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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名称:申请
办理内容:提交申请材料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申请材料齐全予以受理
环节名称:受理
办理内容:对材料进行受理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予以受理
环节名称:办结
办理内容: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复印件 1 纸质 0
会商预报结果和区域联动要求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令号(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一号
具体规定内容:第九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需要可以采取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和建筑物拆除施工、停止露天烧烤、停止幼儿园和学校组织的户外活动、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等应急措施。”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依据名称: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令号(文号):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7号)
具体规定内容: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要求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并按照规定执行相应的应急措施。”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问题: 如何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回答: 龙口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公告
问题: 咨询电话是多少?
回答: 0535-8511701
6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8517351
电话咨询方式:0535-854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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