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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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37068101132370132017171 实施编码:1137068100427459494370132017171

0

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所属部门
  • 龙口市文化和旅游局
  • 实施主体
  • 龙口市文化和旅游局
  • 承办机构
  • 龙口广播电视台影视传媒管理科
  • 基本编码
  • 37068101132370132017171
  • 实施编码
  • 1137068100427459494370132017171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事项版本
  • 43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 通办范围
  • 全省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限划分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暂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
  • 网办深度
  • 信息发布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咨询、
  • 受理地点
  • 龙口市府东二路299号 龙口广播电视台212室
  • 受理时间
  •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点击展开
环节名称:受理
办理内容:审核并受理材料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环节名称:审查
办理内容:对申报单位的资质、技术及制度等进行审查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作出初审是否通过决定,初审通过的,报送烟台市文旅局逐级审批,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不予通过的原因
环节名称:发证
办理内容:对总局审核通过的机构发放许可证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对总局审核通过的机构发放许可证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申请报告,内容应包括:申请许可证类别(乙种)、传播方式(即时点播、准视频点播、下载播放)、播放范围等 复印件 2 纸质 必要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申请表》 复印件 2 纸质 必要
从事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的节目开办方案、技术方案、运营方案、管理制度 复印件 2 纸质 必要
向政府监管部门提供监控信号的监控方案 4 2 纸质 必要
主管人员简要情况介绍和设备、场所的证明资料 4 2 纸质 必要
宾馆饭店星级评定的相关证明;其中,由宾馆饭店以外的机构申请《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的,还需要提交宾馆饭店同意在其宾馆饭店从事视频点播业务的书面文件 4 2 纸质 0
(一)符合国家视频点播业务总体规划;   (二)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节目资源;   (三)具备与视频点播业务开办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场所、技术、人员等条件;   (四)所使用的系统和设备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   (五)有健全的节目内容审查制度、播出管理制度;   (六)有确定的传播范围;   (七)具备与开办视频点播业务相适应的信誉和服务能力;   (八)有与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监控系统实现联网的方案;   (九)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
制定机关: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发布令号(文号): 2004年6月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5号,2018年10月修改
具体规定内容:第十二条:“申请《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应向当地县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第十条规定的申报材料。经逐级审核后,报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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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委托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
发布令号(文号): 2022年12月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51号
具体规定内容:附件第112项: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审批,实施范围:委托设区的市实施。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问题: 办结后发放的是什么证?
回答: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
问题: 咨询电话是多少?
回答: 0535-8512329
问题: 办理时限是多少?
回答: 20个工作日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8517238
电话咨询方式:0535-2729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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