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书面报告
收藏

基本编码: 37068112345370114011006 实施编码:11370681MB2859222P3370114011006

0

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所属部门
  • 龙口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实施主体
  • 龙口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承办机构
  • 暂无
  • 基本编码
  • 37068112345370114011006
  • 实施编码
  • 11370681MB2859222P3370114011006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事项版本
  • 3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
  • 通办范围
  • 全市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权限划分
  • 暂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暂无
  • 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批文
  • 办理结果名称
  •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
  • 网办深度
  • 信息发布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咨询、
  • 受理地点
  • 山东省龙口市港城大道572号龙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20号窗口
  • 受理时间
  •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点击展开
环节名称:书面报告
办理内容:单位递交书面报告材料,工作人员当场办理
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办理结果:书面报告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营业执照 原件和复印件 1 电子 必要
委托书 复印件 1 电子 必要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许可(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备案)(申请)表》 原件 0 电子 必要
机构章程、管理制度 复印件 0 电子 必要
不动产登记证明和场所照片 4 0 电子 必要
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原件和复印件 0 电子 0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自工商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分支机构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制定机关: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国务院令第700号
具体规定内容:第二十条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自工商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分支机构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问题: 办公电话?
回答: 0535-8500870
问题: 办理此事项地址?
回答: 山东省龙口市港城大道572号龙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20号窗口
问题: 办理时间?
回答: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8500870
电话咨询方式:0535-8500870
窗口咨询方式:山东省龙口市港城大道572号龙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20号窗口
星星
评价参与总数 - 查看更多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