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举报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行为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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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37068101043370831743000 实施编码:11370681334686073G4370831743000

0

到现场次数

1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行政奖励
  • 所属部门
  • 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实施主体
  • 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承办机构
  • 龙口市市场监管局安监科
  • 基本编码
  • 37068101043370831743000
  • 实施编码
  • 11370681334686073G4370831743000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事项版本
  • 21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通办范围
  • 全县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限划分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奖励通知书
  • 网办深度
  • 信息发布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咨询、
  • 受理地点
  • 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通海路151号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8楼安监科
  • 受理时间
  •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00-17:3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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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名称:受理
办理内容:对举报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行为的奖励受理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对举报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行为的奖励受理
环节名称:调查处理
办理内容:对举报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对举报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
环节名称:办结
办理内容:对举报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行为的奖励办结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对举报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行为的奖励办结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举报材料 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申请表 原件 1 纸质 0
投诉举报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制定机关: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国务院令第549号
具体规定内容:【行政法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年1月国务院令第549号)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行政监察等有关部门举报。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和检验检测违法行为的举报,并及时予以处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行政监察等有关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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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其它咨询电话?
回答: 0535-8732708
1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8732715
窗口投诉方式:山东省龙口市通海路151号龙口市市场监管局3楼304室
信件投诉方式:山东省龙口市通海路151号龙口市市场监管局3楼304室
网络投诉方式:点此前往
电话咨询方式:0535-8951070
窗口咨询方式: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通海路151号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8楼安监科
信件咨询方式: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通海路151号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8楼安监科
网络咨询方式:点此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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