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落户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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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37068101011370109111004 实施编码:1137068100427496504370709111004

0

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所属部门
  • 龙口市公安局
  • 实施主体
  • 龙口市公安局
  • 承办机构
  • 东莱派出所、开发区派出所、徐福派出所、新嘉派出所、黄山馆派出所、北马派出所、芦头派出所、东江派出所、下丁家派出所、七甲派出所、石良派出所、兰高派出所、诸由观派出所、南山派出所
  • 基本编码
  • 37068101011370109111004
  • 实施编码
  • 1137068100427496504370709111004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事项版本
  • 25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全镇(乡、街道)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限划分
  • 居住落户迁移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暂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完成迁移
  • 网办深度
  • 信息发布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咨询、
  • 受理地点
  • 东莱派出所、开发区派出所、徐福派出所、新嘉派出所、黄山馆派出所、北马派出所、芦头派出所、东江派出所、下丁家派出所、七甲派出所、石良派出所、兰高派出所、诸由观派出所、南山派出所
  • 受理时间
  •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10月至4月冬季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点击展开
环节名称:受理
办理内容:居住落户迁移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受理
环节名称:办结
办理内容:居住落户迁移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完成迁移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居民户口簿 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居民身份证 4 1 暂无 必要
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登记信息材料 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随迁人员亲属关系材料 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本人申请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关于在全省户籍管理领域推行“1+6”服务模式的通知
制定机关:山东省公安厅
发布令号(文号): 鲁公通〔2019〕64号
具体规定内容:户籍管理高频事项“一次办好”材料清单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问题: 如何办理居住落户
回答: 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 登记信息材料; 随迁人员亲属关系材料到拟落户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8788835
窗口投诉方式:龙口市港城大道636号治安管理大队人口与出入境管理科
信件投诉方式:龙口市港城大道636号治安管理大队人口与出入境管理科
电话咨询方式:东莱派出所0535-8788140,开发区派出所0535-8789843,徐福派出所0535-8788878,新嘉派出所0535-8788994,黄山馆派出所0535-8788950,北马派出所0535-8789939,芦头派出所0535-8788988,东江派出所0535-8789021,下丁家派出所0535-8788881,七甲派出所0535-8788992,石良派出所0535-8789934,兰高派出所0535-8788898,诸由观派出所0535-8788868,南山派出所0535-8789870
窗口咨询方式:东莱派出所、开发区派出所、徐福派出所、新嘉派出所、黄山馆派出所、北马派出所、芦头派出所、东江派出所、下丁家派出所、七甲派出所、石良派出所、兰高派出所、诸由观派出所、南山派出所
网络咨询方式:点此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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