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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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3706340012370113004000 实施编码:11370634MB2860098T437011300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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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所属部门
  • 长岛综合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局)
  • 实施主体
  • 长岛综合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局)
  • 承办机构
  • 长岛海洋生态文明试验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商事登记科
  • 基本编码
  • 3706340012370113004000
  • 实施编码
  • 11370634MB2860098T4370113004000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事项版本
  • 52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通办范围
  • 全省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限划分
  • 暂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证照
  • 办理结果名称
  • 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 网办深度
  • 信息发布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咨询、
  • 受理地点
  • 山东省烟台市长岛乐园大街101号2楼政务服务中心商事登记204窗口
  • 受理时间
  •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30-18:0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00-17:30
点击展开
环节名称:受理
办理内容: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出具受理通知书
环节名称:审核
办理内容: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网上公示
环节名称:网上公示
办理内容:对申请内容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公示网上
环节名称:打证
办理内容:打证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打证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申请表 原件 1 纸质 必要
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 原件 1 纸质 必要
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基本情况表 原件 1 纸质 必要
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的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无会计师以上资格的,请提供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的书面承诺 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从业人员基本情况表 原件 1 纸质 必要
从业人员身份证 复印件 1 电子 必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机构的协议或者章程 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档案管理制度 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内部管理制度 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企业营业执照 复印件 1 电子 必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财务应用软件情况说明 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为依法设立的企业;   (二)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   (三)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且为专职从业人员;   (四)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代理记账机构从业人员应当具有会计类专业基础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够独立处理基本会计业务,并由代理记账机构自主评价认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专职从业人员是指仅在一个代理记账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人员。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制定机关:财政部
发布令号(文号): 财政部令第80号,2019年3月财政部令第98号修改
具体规定内容:第三条第一款:“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领取由财政部统一规定样式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具体审批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确定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依据名称:会计法
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令号(文号): 主席令第81号
具体规定内容:第三十六条: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问题:
回答: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3210580;0535-3215131
窗口投诉方式:山东省烟台长岛乐园大街101号2楼政务服务中心
信件投诉方式:山东省烟台长岛乐园大街101号309政务服务管理科
网络投诉方式:点此前往
邮件投诉方式:cd3215131@163.com
电话咨询方式:0535-3213630
窗口咨询方式:山东省烟台市长岛乐园大街101号2楼政务服务中心商事登记204窗口
网络咨询方式:点此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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