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编码: 3706340008370115405000 实施编码:11370634MB286066144370115405000
0次
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环节名称: | 申请 | ||||||
办理内容: | 提交申请: 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录山东省政务服务平台,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填报申请。 山东省政务服务平台http://zwfw.sd.gov.cn/ 现场申请:申请人可携带所需要的材料到山东省烟台市长岛综合试验区海港街9号自然资源局2楼203自然资源管理科(林业)科室。 | ||||||
办理时限: | 当场 | ||||||
办理结果: | 申请完成 |
环节名称: | 受理 | ||||||
办理内容: | 受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回执;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 ||||||
办理时限: | 当场 | ||||||
办理结果: | 受理完成 |
环节名称: | 办结 |
办理内容: | 审批机构进行审核,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签发证件;不予批准的,审批机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申请人领取证件。 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签发证件;不予批准的,审批机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 |
办理时限: | 当场 |
办理结果: | 办结完成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示范文本 | 空白样表 |
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审批表 | 原件 | 1 | 纸质版和电子 | 必要 | 无 | ||
项目立项文件(工程施工必备,其他事项不需要) | 复印件 | 1 | 纸质版和电子 | 0 | 无 | 无 | |
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 复印件 | 1 | 纸质版和电子 | 必要 |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无 | |
车辆情况(写明所有人及住址、车辆类型、车辆车号牌) | 复印件 | 1 | 纸质版和电子 | 必要 | 无 | 无 | |
防火保证措施和承诺 | 复印件 | 1 | 纸质版和电子 | 必要 | 无 | 无 | |
责任人有效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 复印件 | 1 | 纸质 | 必要 | 无 | 无 |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 |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
发布令号(文号): | 1988年1月16日国务院发布,2008年12月1日国务院令第541号修订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十九条 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范围活动,并接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前往 |
问题: | 必须申请人本人到场吗? | ||
回答: | 可以通过网上申请,但到现场办理须申请人本人到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