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的奖励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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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3706340007370805006000 实施编码:11370634MB28599860437080500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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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行政奖励
  • 所属部门
  • 长岛综合试验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 实施主体
  • 长岛综合试验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 承办机构
  • 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教育体育科
  • 基本编码
  • 3706340007370805006000
  • 实施编码
  • 11370634MB285998604370805006000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事项版本
  • 75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通办范围
  • 全省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公告送达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限划分
  • 省级确定人选名单,各地市和高校推荐人选名单,县区向地市推荐人选名单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批文
  • 办理结果名称
  • 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表彰名单、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先进个人表彰名单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受理地点
  • 山东省长岛县县府街175号 教育和卫生健康局教育体育科202室
  • 受理时间
  •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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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名称:提交材料
办理内容:按照奖励和表彰通知要求提交材料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接收材料
环节名称:公布结果
办理内容:公布对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奖励和表彰名单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公文
环节名称:审核材料
办理内容:确定人选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确定人选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审批表 原件 3 纸质 必要
对山东省语言文字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令号(文号): 2000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7号
具体规定内容:第一章第七条 国家奖励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问题:
回答: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3212738
窗口投诉方式:山东省长岛县县府街175号 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办公室306室
网络投诉方式:点此前往
电话咨询方式:0535-3217420
窗口咨询方式:山东省长岛县县府街175号 教育和卫生健康局教育体育科202室
网络咨询方式:点此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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