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编码: 3706340012370131002002 实施编码:11370634MB2860098T4370131002002
0次
到现场次数
6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环节名称: | 申请 | ||||||
办理内容: | 申请人现场或网上提交申请材料 | ||||||
办理时限: | 0个工作日 | ||||||
办理结果: | 出具材料接收凭证 |
环节名称: | 受理 | ||||||
办理内容: | 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 ||||||
办理时限: | 0个工作日 | ||||||
办理结果: | 不符合受理条件或不在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
环节名称: | 办结 |
办理内容: | 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
办理时限: | 0个工作日 |
办理结果: | 对符合标准要求的予以核准,制作许可结果文书;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不予核准,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示范文本 | 空白样表 |
《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 | 原件 | 1 | 纸质版和电子 | 必要 | 无 | ||
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变更名称的,应当向有管辖权的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在同一登记机关辖区范围内变更经营场所的,应提交变更后的经营场所所使用相关文件。 ◆变更经营范围的,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变更经营者的姓名、住所的,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经营者姓名变更证明(身份证号码一致的无需提交,只需提交新的身 | 复印件 | 1 | 纸质版和电子 | 0 |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无 | |
备案相关事项证明文件。 ◆参加家庭经营的家庭成员姓名备案,应当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 ◆更换登记联络员,填写《联络员信息表》,提交联络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使用纸质材料办理登记的,直接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 4 | 1 | 纸质版和电子 | 0 | 无 | 无 | |
办理变更登记,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纸质 | 0 |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无 |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