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编码: a1fd5ef6-4e3f-45bd-a8e1-a4f3683820c011370634MB28599860 实施编码:11370634MB285998604370505001001
0次
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示范文本 | 空白样表 |
备案 | 1 | 纸质版和电子 | 必要 | 无 |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 | 《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 | ||
制定机关: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发布令号(文号): | 鲁政发〔2009〕141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和完善就学补助政策,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以及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对农村学生和城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其他学生逐步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农村寄宿生免收寄宿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对在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就读的残疾学生实行免费教育;对特殊教育学校(班)的学生补助生活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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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 申请生活补助需要乡镇街道盖章吗 | ||
回答: | 不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