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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37061301010372041002000 实施编码:11370613MB2845947W2372041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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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所属部门
  • 莱山区民宗局
  • 服务类型
  • 承办机构
  • 办公室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基本编码
  • 37061301010372041002000
  • 实施编码
  • 11370613MB2845947W2372041002000
  • 实施主体
  • 莱山区民宗局
  • 事项版本
  • 4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公示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政府信息公开标准文书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联办机构
  • 行使层级
  • 省级/直属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是否收费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通办范围
  • 暂无
  • 办理形式
  • 1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网办深度
  • 暂无
  • 本事项支持
  • 暂无
  • 受理地点
  •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枫林路24号莱山区政府214室
  • 受理时间
  •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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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名称:受理
办理内容:通过网上、邮寄或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并受理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对申请予以受理
环节名称:审查
办理内容:对申请公开的事项进行审核
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对申请公开的事项进行审核研究
环节名称:办结
办理内容:办结并按申请人提出的方式提供信息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办结并按申请人提出的方式提供信息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政府信息公开标准文书 复印件 3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原件 3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本机关主动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政府信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
发布令号(文号): 2019年国务院令第711号
具体规定内容: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十五)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第二十七条:“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含本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依据名称: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
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
发布令号(文号): 2010年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25号
具体规定内容:第八条:“行政机关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和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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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制定机关: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令号(文号): 鲁办发〔2016〕43号
具体规定内容:“推进决策公开、推进执行公开、推进管理公开、推进服务公开、推进结果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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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地址
回答: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枫林路24号莱山区政府214室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6891545
电话咨询方式:0535-6891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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