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编码: 37061300009370153596000 实施编码:11370613MB2859257T4370153596000
0次
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环节名称: | 申请 | ||||||
办理内容: | 对渔业捕捞许可办理申请 | ||||||
办理时限: | 0个工作日 | ||||||
办理结果: | 申请完成 |
环节名称: | 受理 | ||||||
办理内容: | 对渔业捕捞许可证业务办理 | ||||||
办理时限: | 0个工作日 | ||||||
办理结果: | 渔业捕捞许可证业务办理 |
环节名称: | 办结 |
办理内容: | 渔业捕捞许可办理 |
办理时限: | 0个工作日 |
办理结果: | 发放、换发捕捞许可证书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示范文本 | 空白样表 |
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书 | 原件 | 1 | 纸质 | 必要 | 无 |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
发布令号(文号): | (根据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决定》修正) | ||
具体规定内容: | 海洋大型拖网、围网作业以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有关国家缔结的协定确定的共同管理的渔区或者公海从事捕捞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其他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但是,批准发放海洋作业的捕捞许可证不得超过国家下达的船网工具控制指标,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捕捞许可证不得买卖、出租和以其他形式转让,不得涂改、伪造、变造。 到他国管辖海域从事捕捞作业的,应当经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的或者参加的有关条约、协定和有关国家的法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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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事项无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