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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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37061312345370114011006 实施编码:11370613MB286869894370114011006

0

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所属部门
  • 烟台市莱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实施主体
  • 烟台市莱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承办机构
  • 暂无
  • 基本编码
  • 37061312345370114011006
  • 实施编码
  • 11370613MB286869894370114011006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事项版本
  • 29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
  • 通办范围
  • 全县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限划分
  • 暂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暂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证照
  • 办理结果名称
  •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书面报告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受理地点
  • 烟台市莱山区海棠路101号政务服务中心1楼A17窗口
  • 受理时间
  • 公交5路、19路、33路、50路、53路、55路、56路、58路、86路、563路、567路,东方海洋天和大厦站下车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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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名称:书面报告
办理内容:单位递交书面报告材料,工作人员当场办理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书面报告
环节名称:办结
办理内容:依据相关法律办结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发放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书面报告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报告表》 原件 1 电子 必要
总公司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或备案凭证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分支机构营业执照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材料可减免,已关联电子证照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自工商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分支机构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制定机关: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国务院令第700号
具体规定内容:第二十条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自工商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分支机构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问题: 分支机构备案需要勘验现场么?
回答: 需要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6719175
窗口投诉方式:烟台市莱山区海棠路101号政务服务中心1楼吐槽找茬窗口
电话咨询方式:6719312
窗口咨询方式:烟台市莱山区海棠路101号政务服务中心1楼A17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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