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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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37061300030370109039000 实施编码:11370600004279109J4370109039000

0

到现场次数

4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所属部门
  • 莱山公安分局
  • 实施主体
  • 莱山公安分局
  • 承办机构
  • 暂无
  • 基本编码
  • 37061300030370109039000
  • 实施编码
  • 11370600004279109J4370109039000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事项版本
  • 42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全省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限划分
  • 暂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暂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证照
  • 办理结果名称
  • 通过或不通过
  • 网办深度
  • 信息发布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咨询、
  • 受理地点
  • 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莱山分局户政服务大厅:莱山区府后路1号;滨海派出所:莱山区港城东大街77号
  • 受理时间
  • 5-10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11-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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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名称: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签发
办理内容:提交材料、审验、审批结果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办理结果:通过或不通过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出入境证件 4 1 暂无 必要
合法稳定就业或合法稳定住所或连续就读相关材料 复印件 1 暂无 必要 合法稳定就业或合法稳定住所或连续就读相关材料材料可减免,已关联电子证照
公民个人申请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
制定机关: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国办发【2018】81号
具体规定内容:第五条: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完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管理信息系统,做好居住证申请受理、审核及证件制作、发放、管理工作。第六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有效期限为五年,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第八条 港澳台居民申请领取居住证,应当填写《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登记表》,交验本人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向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或者户政办证大厅提交本人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问题: 未成年人是否可以办理
回答: 未成年港澳台居民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的也可办理
4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6719291
窗口投诉方式: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海棠路101号政务服务中心A26吐槽找茬窗口。
电话咨询方式:0535-6891850
窗口咨询方式: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莱山分局户政服务大厅:莱山区府后路1号;滨海派出所:莱山区港城东大街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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