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变更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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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241d93b6-9fb6-45c3-84df-4e051ee968f511370612004271545K 实施编码:11370612004271545K4373017016001

  • 事项类型
  • BA
  • 所属部门
  • 烟台市牟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实施主体
  • 烟台市牟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承办机构
  • 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物业服务中心物业科
  • 基本编码
  • 241d93b6-9fb6-45c3-84df-4e051ee968f511370612004271545K
  • 实施编码
  • 11370612004271545K4373017016001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事项版本
  • 12416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暂无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 暂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限划分
  • 暂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暂无
  • 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业主委员会备案
  • 网办深度
  • 本事项支持
  • 服务类型
  • 是否公示
  • 处罚适用种类
  • 罚款
  • 强制执行种类
  • 暂无
  • 征收种类
  • 行使内容
  • 暂无
  • 受理时间
  • 5月-10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30;11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受理地点
  • 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正阳路368号烟台市牟平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受理服务专区A001-A0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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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管理规约 1 纸质 必要 管理规约(参考文本).doc
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2 纸质 必要 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结果公告.doc
业主委员会成立(换届)备案申请表 2 纸质 必要 业主委员会成立(换届)备案申请表 示例样表.docx
业主大会会议决议 1 纸质 必要 业主大会决议情况说明.doc
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和基本情况 1 纸质 必要 业主委员会成员名单和基本情况.doc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1 纸质 必要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参考文本).doc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关于业主大会召开情况的说明 1 纸质 必要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关于业主大会召开的情况说明.doc
符合法律法规,材料齐全。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
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令号(文号): 2009年1月8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21年12月3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等七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具体规定内容:第三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下列资料向物业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一)业主大会会议决议;(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三)管理规约;(四)业主委员会成员名单和基本情况;(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物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前款规定资料之日起十日内,对符合条件的发给业主委员会备案证明,并出具业主委员会刻制印章证明。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刻制、使用、管理印章和开立账户。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业主委员会成员发生变更的,业主委员会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告知物业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依据名称:《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
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令号(文号): 2009年1月8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21年12月3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等七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具体规定内容:第三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下列资料向物业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一)业主大会会议决议;(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三)管理规约;(四)业主委员会成员名单和基本情况;(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物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前款规定资料之日起十日内,对符合条件的发给业主委员会备案证明,并出具业主委员会刻制印章证明。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刻制、使用、管理印章和开立账户。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业主委员会成员发生变更的,业主委员会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告知物业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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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业主委员会成立备案材料
回答: 1、业主委员会电话号码表;2、成立业主委员会报告;3、筹备组第一次会议;筹备组成公告;5、筹备组第二次会议;6、业主大会投票权公告;业主大会议事规则;8、业主规约;9、业主大会议程;10、业主委员会选票、表决票检票、交票结果;11、关于委员会选举、表决结果的通报;12、业主委员会选票、表决票原件。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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