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分支机构变更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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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370612500370131003006 实施编码:11370612MB2859548F737013100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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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6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所属部门
  • 烟台市牟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实施主体
  • 烟台市牟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承办机构
  • 烟台市牟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服务科
  • 基本编码
  • 370612500370131003006
  • 实施编码
  • 11370612MB2859548F7370131003006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事项版本
  • 17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通办范围
  • 全省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窗口、网上均可办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 行使层级
  • 分级管理
  • 权限划分
  • 暂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证照
  • 办理结果名称
  • 营业执照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受理地点
  • 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正阳路368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70、71、72号窗口。
  • 受理时间
  • 5月-10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08:30-11:30,下午 14:00-17:30;11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08:30-11:30,下午 13:30-17:00。
点击展开
环节名称:申请
办理内容: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受理或不予受理
环节名称:受理
办理内容: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予以登记或者不予登记
环节名称:办结
办理内容:办结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办结
x
请点击样表名称下载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 原件 1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变更名称的,填写《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因合作社(联合社)企业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分支机构名称的,提交变更后合作社(联合社)营业执照复印件。 ◆变更经营场所的,提交变更后的经营场所使用相关文件。 ◆变更负责人的,填写《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负责人更改姓名的,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自然人更改姓名后,其身份证号码与更改姓名前一致的,无需提交公安部门证明,只需提 4 1 纸质版和电子 0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变更合作社(联合社)分支机构须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版和电子 0
备案事项证明文件。 ◆更换登记联络员,填写《联络员信息表》,提交联络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使用纸质材料办理变更登记的,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 1 纸质版和电子 0
办理变更登记的,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 0
登记事项发生变更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制定机关: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第746号
具体规定内容:第二十四条 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九条 市场主体的下列事项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一)章程或者合伙协议; (二)经营期限或者合伙期限; (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的出资数额,合伙企业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和出资方式;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员; (六)参加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家庭成员姓名; (七)市场主体登记联络员、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 (八)公司、合伙企业等市场主体受益所有人相关信息;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问题: 经营场所是否可以是住宅?
回答: 申请人涉及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以下称:住改商)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的有关规定,并承诺,如本住所(经营场所)是住改商的,已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相关程序,获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6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3397609
窗口投诉方式: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正阳路368号三楼304室监督考核科
信件投诉方式: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正阳路368号三楼304室监督考核科
网络投诉方式:点此前往
邮件投诉方式:mpqspjkhk@163.com
电话咨询方式:0535-3397757
窗口咨询方式: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正阳路368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70、71、72号窗口。
信件咨询方式: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正阳路368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70、71、72号窗口。
网络咨询方式:点此前往
邮件咨询方式:mpqzwzxwsc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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