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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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37061201009371006006000 实施编码:113706120042715101437100600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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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所属部门
  • 烟台市牟平区科学技术局
  • 实施主体
  • 烟台市牟平区科学技术局
  • 承办机构
  • 烟台市牟平区科学技术局外专科
  • 基本编码
  • 37061201009371006006000
  • 实施编码
  • 1137061200427151014371006006000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事项版本
  • 53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自然人、行政机关
  • 通办范围
  • 全省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 网站下载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限划分
  • 省市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权力来源
  • 上级授权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接入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平台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受理地点
  • 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正阳路368号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717室
  • 受理时间
  • 5月-10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08:30-11:30,下午 14:00-17:30;11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08:30-11:30,下午 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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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名称:申请
办理内容:管理单位通过网上渠道推送科研设施与仪器信息至省仪器设备网,申请开放共享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允许入网、不允许入网
环节名称:受理
办理内容:对申请内容进行受理,决定是否入网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则进行受理
环节名称:办结
办理内容:对入网申请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最终办结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办结入网申请,并形成批复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企业创新卷兑现明细表 原件 0 电子 必要
山东省创新卷补助经费拨付明细表 原件 0 电子 必要
拟兑现创新卷科研相关性说明 复印件 0 电子 必要
凡政府财政资金建设和购置的科研设施与仪器,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均应对社会开放。鼓励非财政资金建设或购置的科研设施与仪器加入,实现开放共享。凡符合条件的科研设施与仪器,由管理单位通过网上渠道推送科研设施与仪器信息至省仪器设备网,申请开放共享。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科技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的通知》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发布令号(文号): 国科发基〔2017〕289号
具体规定内容:第二十五条:“有关部门按照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或修订相关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地方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依据名称:《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的通知》
制定机关: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
发布令号(文号): 鲁科字〔2018〕97号
具体规定内容:第七条:“省科技厅按照国家及省相关文件规定,统筹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牵头组建和管理省仪器设备网,征集入网科研设施与仪器,通过网络面向社会提供入网科研设施与仪器信息查询、预约使用、数据共享服务等,打造跨部门、跨领域、多层次的网络服务平台。研究制定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委托第三方实施绩效评价工作,兑现奖惩措施。”;第九条:“设区市科技管理部门和省直有关部门作为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区域、本部门所属单位科研设施与仪器的开放共享工作。”;第十五条:“各设区市科技局对本区域申请开放共享的科研设施与仪器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纳入省仪器设备网进行管理。”;第二十二条:“省科技厅会同财政厅及相关部门牵头组织开展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评价工作,并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第二十五条:“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及省直有关部门,根据科研设施与仪器评价结果,按照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对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效果好、用户评价高、综合效益突出的管理单位给予资金补助,每个管理单位每年最高补助200万元。补助资金用于开放共享科研设施与仪器的运行维修维护、升级改造、分析测试技术及方法研究、临时聘用人员补助及实验技术人员的学习培训等。鼓励各市设立相应的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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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时间办理?
回答: 随时登陆山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进行办理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4212676
电话咨询方式:0535-4255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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