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租赁补贴资格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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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60bc5c1f-e281-4693-819c-3c434a02a1cd11370612004271545K 实施编码:11370612004271545K4370717003001

0

到现场次数

4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所属部门
  • 烟台市牟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实施主体
  • 烟台市牟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承办机构
  • 房产交易与住房保障中心
  • 基本编码
  • 60bc5c1f-e281-4693-819c-3c434a02a1cd11370612004271545K
  • 实施编码
  • 11370612004271545K4370717003001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事项版本
  • 12423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暂无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 暂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限划分
  • 暂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暂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公租房租赁补贴资格确认登记
  • 网办深度
  • 本事项支持
  • 受理地点
  • 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正阳路368号烟台市牟平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受理服务专区A001-A010号
  • 受理时间
  • 5月-10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30;11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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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特殊情况证明材料 2 纸质版和电子 0
可享受政策优待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2 纸质版和电子 0
工作、财产及居住住房情况证明材料 2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收入证明材料 2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2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住房保障申请审核表及公民信息查询授权书 1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以家庭为单位实施保障。区别不同类别保障对象,设定其住房、收入、稳定就业年报等准入条件,具体条件由各市、县(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会同民政、财政、人社等部门研究确定。^1.特困人员家庭指:持有当地城镇户籍、经民政部门认定为特困人员家庭,未享受其他住房补贴政策、且在当地无自有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当地标准的家庭。 2.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指:持有当地城镇户籍、经民政部门认定为低保,未享受其他住房补贴政策、且在当地无自有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当地标准的家庭。 3.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指:持有当地城镇户籍、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未享受其他住房补贴政策、且在当地无自有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当地标准的家庭。 4.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指:持有当地城镇户籍、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一定比例、未享受其他住房补贴政策、且在当地无自有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当地标准的家庭。 5.新就业无房职工指:持有当地合法有效的居住证或当地城镇户籍、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一定比例、在当地无自有住房、未享受其他住房补贴政策、毕业一定年限内在当地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正常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6.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指:持有当地合法有效的居住证、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一定比例、在当地无自有住房、未享受其他住房补贴政策、稳定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正常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制定机关: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发布令号(文号): 鲁建住字〔2019〕8号
具体规定内容:《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 二、住房租赁补贴范围及标准 (一)保障范围。各地要将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租赁补贴的保障范围,以家庭为单位实施保障。区别不同类别保障对象,设定其住房、收入、稳定就业年限等准入条件,具体条件由各市、县(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会同民政、财政、人社等部门研究确定。…… (二)保障方式。各地要结合保障对象实际需求,分类确定保障方式:……各地可结合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供需情况和保障对象意愿,灵活落实保障措施。 (三)补贴标准。各地要结合当地住房租赁市场的租金水平、保障对象的收入和财产状况等因素,合理测算并分档确定住房租赁补贴标准,……具体标准由各市、县(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会同财政等部门研究确定。 (四)保障期限。新就业无房职工累计保障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6个月,对超过保障期限仍符合其他保障对象条件,可按规定变更保障类别,继续申请保障。其他保障对象不设定累计保障期限。 (五)补贴面积。各地要结合保障对象的家庭成员数量和当地实物配租保障面积标准等情况,合理确定住房租赁补贴面积标准,……具体标准由各市、县(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会同财政等部门研究确定。 三、规范管理 (一)规范申报流程。各地要结合“放管服”“一次办好”要求,深化便民服务改革举措,进驻当地政务服务大厅(中心),推行“一窗受理”,规范住房租赁补贴申报,充分利用“互联网+政务服务”,逐步实现常态化申报和网上申报,做到线上线下业务协同、一体化服务。…… (二)健全审核机制。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不断完善住房租赁补贴审核机制,加强资格审核和定期复核,及时公示审核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规范补贴发放程序。各地要完善住房租赁补贴发放程序,及时与保障对象签订住房租赁补贴协议,明确补贴标准、发放期限、停发事项及违约责任等事项,住房租赁补贴协议的有效期最长不超过房屋租赁期限。……住房租赁补贴发放程序由各市、县(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会同财政等部门研究确定。 (四)完善退出机制。……对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要及时终止住房租赁补贴发放,退出保障范围。对骗取、套取住房租赁补贴的,要取消保障资格,依法依规追回住房租赁补贴。 (五)加强信息公开。各地要健全住房租赁补贴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公开住房租赁补贴政策、年度工作目标、发放对象、申报审核程序、发放结果及退出情况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平、公开、公正。 (六)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各地要加快信用体系在住房保障工作中的运用,建立健全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机制,完善失信、违规行为认定标准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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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发布令号(文号): 建保〔2016〕281号
具体规定内容:二、明确租赁补贴具体政策 (一)研究制定准入条件。……具体条件和比例由各地研究确定,并动态调整,向社会公布。 (二)分档确定补贴标准。各地要结合当地住房租赁市场的租金水平、补贴申请家庭支付能力以及财力水平等因素,分档确定租赁补贴的标准…… (三)合理确定租赁补贴面积。……原则上住房保障家庭应租住中小户型住房,户均租赁补贴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超出部分由住房保障家庭自行承担。 (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三、强化租赁补贴监督管理 (一)规范合同备案制度。租赁补贴申请家庭应与房屋产权人或其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 (二)建立退出机制。各地要按户建立租赁补贴档案,定期进行复核,及时掌握补贴发放家庭的人口、收入、住房等信息的变动状况。…… (三)健全信息公开和监督机制。各地要建立健全租赁补贴的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和发放机制,全面公开租赁补贴的发放计划、发放对象、申请审核程序、发放结果及退出情况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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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制定机关: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发布令号(文号): 鲁建住字〔2019〕8号
具体规定内容:《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 三、规范管理 (二)健全审核机制。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不断完善住房租赁补贴审核机制,加强资格审核和定期复核,及时公示审核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规范补贴发放程序。各地要完善住房租赁补贴发放程序,及时与保障对象签订住房租赁补贴协议,明确补贴标准、发放期限、停发事项及违约责任等事项,住房租赁补贴协议的有效期最长不超过房屋租赁期限。……住房租赁补贴发放程序由各市、县(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会同财政等部门研究确定。 (四)完善退出机制。……对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要及时终止住房租赁补贴发放,退出保障范围。对骗取、套取住房租赁补贴的,要取消保障资格,依法依规追回住房租赁补贴。 (五)加强信息公开。各地要健全住房租赁补贴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公开住房租赁补贴政策、年度工作目标、发放对象、申报审核程序、发放结果及退出情况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平、公开、公正。 (六)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各地要加快信用体系在住房保障工作中的运用,建立健全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机制,完善失信、违规行为认定标准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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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发布令号(文号): 建保〔2016〕281号
具体规定内容:二、明确租赁补贴具体政策 (一)研究制定准入条件。……具体条件和比例由各地研究确定,并动态调整,向社会公布。 (二)分档确定补贴标准。各地要结合当地住房租赁市场的租金水平、补贴申请家庭支付能力以及财力水平等因素,分档确定租赁补贴的标准…… (三)合理确定租赁补贴面积。……原则上住房保障家庭应租住中小户型住房,户均租赁补贴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超出部分由住房保障家庭自行承担。 (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三、强化租赁补贴监督管理 (一)规范合同备案制度。租赁补贴申请家庭应与房屋产权人或其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 (二)建立退出机制。各地要按户建立租赁补贴档案,定期进行复核,及时掌握补贴发放家庭的人口、收入、住房等信息的变动状况。…… (三)健全信息公开和监督机制。各地要建立健全租赁补贴的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和发放机制,全面公开租赁补贴的发放计划、发放对象、申请审核程序、发放结果及退出情况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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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发布令号(文号): 建保〔2016〕281号
具体规定内容:三、强化租赁补贴监督管理 (一)规范合同备案制度。租赁补贴申请家庭应与房屋产权人或其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 (二)建立退出机制。各地要按户建立租赁补贴档案,定期进行复核,及时掌握补贴发放家庭的人口、收入、住房等信息的变动状况。…… (三)健全信息公开和监督机制。各地要建立健全租赁补贴的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和发放机制,全面公开租赁补贴的发放计划、发放对象、申请审核程序、发放结果及退出情况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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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样的家庭能享受住房保障
回答: 中低收入的城市住房困难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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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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