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舞娱乐场所从事歌舞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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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370612500370122015004 实施编码:11370612MB2859548F4370122015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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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所属部门
  • 烟台市牟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实施主体
  • 烟台市牟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承办机构
  • 烟台市牟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社会事务科
  • 基本编码
  • 370612500370122015004
  • 实施编码
  • 11370612MB2859548F4370122015004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事项版本
  • 28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通办范围
  • 全县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限划分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证照
  • 办理结果名称
  • 娱乐经营许可证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受理地点
  • 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正阳路368号烟台市牟平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19窗口
  • 受理时间
  • 5月-10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08:30-11:30,下午 14:00-17:30;11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08:30-11:30,下午 13:30-17:00
点击展开
环节名称:申请
办理内容:申请人提交材料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接受申请
环节名称:受理
办理内容:审查申请材料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对申请予以受理
环节名称:办结
办理内容:送达办理结果,整理归档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送达办理结果,整理归档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歌舞娱乐场所申请登记表 原件 1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投资人、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无《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况的书面声明 复印件 1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场所合法使用证明,租赁的还应提交租赁证明 复印件 1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标明包厢、包间面积及位置 复印件 1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符合规定的证明文件 复印件 1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复印件 1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图 复印件 1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一)申请人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请设立娱乐场所: (1)曾犯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赌博罪,洗钱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 (2)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3)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强制戒毒的; (4)因卖淫、嫖娼曾被处以行政拘留的。 2.因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被依法取缔的,其投资人员和负责人终身不得投资开办娱乐场所或者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娱乐场所被吊销或者撤销娱乐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或者撤销之日起,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5年内不得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3.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与文化行政部门、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二)设立地点 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在下列地点: 1.房屋规划、设计、使用用途中含有住宅; 2.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 3.居民住宅区; 4.教育法规定的中小学校周围; 5.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院周围; 6.各级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机关、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各级政治协商会议机关、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机关、各级民主党派机关周围; 7.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 8.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不含地下一层); 9.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与危险化学品仓库的距离必须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三)设立场所 1.设立场所的最低使用面积、消费者数量核定标准按照所在地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但消费者人均占有使用面积不得低于1.5平方米(农村地区除外); 2.符合国家治安管理、消防安全、环境噪声等相关规定; 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国务院令第458号
具体规定内容:第九条 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提交投资人员、拟任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负责人没有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情形的书面声明。申请人应当对书面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受理申请的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就书面声明向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核查,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经核查属实的,文化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本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进行实地检查,作出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娱乐经营许可证,并根据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的规定核定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数量;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等审批手续的,从其规定。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依据名称:《娱乐场所管理办法》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发布令号(文号): 文化部令第57号
具体规定内容:第九条依法登记的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依法登记的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可以委托所在地县级以上文化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检查。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问题: 是否收费
回答: 不收费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3397609
窗口投诉方式: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正阳路368号三楼304室监督考核科
信件投诉方式: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正阳路368号3楼监督考核科
网络投诉方式:点此前往
邮件投诉方式:mpqspjkhk@163.com
电话咨询方式:0535-3397780
窗口咨询方式: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正阳路368号烟台市牟平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19窗口
网络咨询方式:点此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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