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或者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审批(外国人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标本采集或者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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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37061101030370115034000 实施编码:11370611MB2862392D437011503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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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所属部门
  • 烟台市福山区自然资源局
  • 实施主体
  • 烟台市福山区自然资源局
  • 承办机构
  • 烟台市福山区永安街31号(自然资源局)四楼东侧403林业资源保护科
  • 基本编码
  • 37061101030370115034000
  • 实施编码
  • 11370611MB2862392D4370115034000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事项版本
  • 47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其他组织、社会组织法人、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
  • 通办范围
  • 全省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限划分
  • 县级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批文
  • 办理结果名称
  • 行政许可决定
  • 网办深度
  • 信息发布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咨询、
  • 受理地点
  • 烟台市福山区永安街31号(自然资源局)四楼东侧403林业资源保护科;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永达街1021号福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附楼投资建设“一窗受理”专区综合窗口115-126号
  • 受理时间
  • 夏令时(5月1日至10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 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 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点击展开
环节名称:申请
办理内容: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交资料
办理时限:即办
办理结果:接收申请材料
环节名称:受理
办理内容:审查申请材料
办理时限:即办
办理结果: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
环节名称:办结
办理内容: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批
办理时限:即办
办理结果: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外国人对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或者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审批申请表 原件 1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证明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合作方身份的有效文件或材料及代理关系证明 4 1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合作协议和实施方案 复印件 1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证明申请人从事相关活动的目的的有效文件或材料 4 1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1必须遵守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 2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拍摄影片等活动需要进入自然保护区的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令号(文号): 1988年11月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十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具体规定内容:第四十条:“外国人在我国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或者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依据名称: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令号(文号): 1991年12月20日山东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2018年1月23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十四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具体规定内容:第二十七条:“外国人对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或者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的,必须经县(市、区)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依据名称: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第二批削减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
发布令号(文号): 鲁政字〔2015〕277号
具体规定内容:“将外国人对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或者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审批下放至县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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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联系电话
回答: 0535-6322570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6322959
窗口投诉方式:烟台市福山区永安街31号(自然资源局)二楼203室办公室
电话咨询方式:0535-6322570
窗口咨询方式:烟台市福山区永安街31号(自然资源局)四楼东侧403林业资源保护科;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永达街1021号福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附楼投资建设“一窗受理”专区综合窗口115-1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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