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行政区域内从事广播电视无线传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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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37061101032370132015152 实施编码:11370611567723269Y7370132015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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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所属部门
  • 烟台市福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 实施主体
  • 烟台市福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 承办机构
  • 福山区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科
  • 基本编码
  • 37061101032370132015152
  • 实施编码
  • 11370611567723269Y7370132015152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事项版本
  • 52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企业法人
  • 通办范围
  • 全省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 行使层级
  • 分级管理
  • 权限划分
  • 省市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受理审核材料转报市局
  • 网办深度
  • 信息发布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咨询、
  • 受理地点
  • 福山区王懿荣大街与河滨南路交汇处文化和旅游局二楼市场管理科(本单位无门牌号及窗口房间号 若有问题可电话咨询)
  • 受理时间
  • 夏令时(5月1日至10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点击展开
环节名称:申请
办理内容:符合条件,接收材料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环节名称:受理
办理内容: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相关条件、提交的资料是否齐全且符合要求等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提出初步办理意见
环节名称:转报
办理内容:作出决定并送达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转报市局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广播电视传输覆盖业务申请表 原件 3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拟采用的传输覆盖方式、范围、服务区域和节目内容 复印件 3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技术方案和技术安全保障机制 复印件 3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合法广播电视节目信号来源、传输方式、传输范围的证明 复印件 3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开展业务的文件 复印件 3 纸质版和电子 0
区级广电行政部门报送的请示 复印件 3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1(无线)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无线)符合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的总体规划和业务要求 3(无线)具有必要的设计文件或技术评估报告和基本建设资金、稳定的经费保障。 4(无线)如申请地面无线广播电视传送覆盖业务,还应符合地面广播电视覆盖网的技术规划要求。 5(无线)有必要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安全可靠。 6(无线)传输的广播电视节目信号来源合法。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2004年6月国务院令第412号
具体规定内容:第305项:“省级行政区域内或跨省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批”实施机关为广电总局。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依据名称:《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2012年9月国发〔2012〕52号
具体规定内容:将“省级行政区域内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批”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依据名称:《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管理办法》
制定机关: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发布令号(文号): 2004年11月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3号,2018年10月修订
具体规定内容:第十三条:“广电总局委托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以下业务,申请单位应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逐级审核后,报请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领取《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无线)》:(二)使用小功率调频、电视发射设备(发射机标称功率50瓦(含)以下)进行广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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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样的单位可以申请该项业务?
回答: 必须是经广电总局批准设立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播影视集团(总台)及所属机构及具有无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能力的国有或国有控股机构
问题: 申请需要提交使用的频率吗?
回答: 需要,最好经有资质的单位测算,符合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的总体规划和业务要求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6356155
窗口投诉方式:烟台市福山区河滨南路与王懿荣大街交叉口文化和旅游局 二楼办公室
电话咨询方式:0535-6356843
窗口咨询方式:福山区王懿荣大街与河滨南路交汇处文化和旅游局二楼市场管理科(本单位无门牌号及窗口房间号 若有问题可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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