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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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37061101032370132014000 实施编码:11370611567723269Y73701320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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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所属部门
  • 烟台市福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 实施主体
  • 烟台市福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 承办机构
  • 福山区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科
  • 基本编码
  • 37061101032370132014000
  • 实施编码
  • 11370611567723269Y7370132014000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事项版本
  • 81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 通办范围
  • 全省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 行使层级
  • 分级管理
  • 权限划分
  • 省:终审发证 市:审核转报省局 县:初审转报市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受理审核材料转报市局
  • 网办深度
  • 信息发布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咨询、
  • 受理地点
  • 福山区王懿荣大街与河滨南路交汇处文化和旅游局二楼市场管理科(本单位无门牌号及房间窗口号,若有疑问请电话咨询)
  • 受理时间
  • (5月1日-10月31日)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11月1日-4月30日)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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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名称:申请
办理内容:申请机构向营业执照登记所在县级广电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如果材料合格出具受理通知书,如果材料不合格补充材料
环节名称:受理
办理内容:受理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材料是否合格,合格通过,材料不合格,一次性告知其原因和应补齐的材料。
环节名称:办结
办理内容:转报市局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审查通过审核盖章后提交市级广电行政部门受理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申请表 原件 3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书面申请报告 复印件 3 纸质 必要
编剧授权书复印件 复印件 3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合同或合作意向书复印件 复印件 3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1.申请材料需要加盖公章;2.申请材料不得涂改,如确需涂改,涂改处应加盖公章。
制作资金落实证明 复印件 3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或市级以上广播电视台,申请的电视剧剧目须已获得总局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国务院令第228号
具体规定内容:设立电视剧制作单位,应当经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取得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后,方可制作电视剧。 电视剧的制作和播出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规定。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依据名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
制定机关: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发布令号(文号):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4号
具体规定内容:《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由省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核发。其他机构向所在地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逐级审核后,报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问题: 申请电视剧乙种证需提交哪些材料
回答: 参见材料目录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6356155
窗口投诉方式:烟台市福山区王懿荣大街与河滨南路交汇处文化和旅游局二楼办公室
电话咨询方式:0535-6356843
窗口咨询方式:福山区王懿荣大街与河滨南路交汇处文化和旅游局二楼市场管理科(本单位无门牌号及房间窗口号,若有疑问请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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