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的年度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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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37061101032371073008000 实施编码:11370611567723269Y237107300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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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所属部门
  • 烟台市福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 实施主体
  • 烟台市福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 承办机构
  • 福山区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科
  • 基本编码
  • 37061101032371073008000
  • 实施编码
  • 11370611567723269Y2371073008000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事项版本
  • 14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全省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1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 暂无
  • 行使层级
  • 省级/直属
  • 权限划分
  • 市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暂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 办理方式
  • 转报件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年度核验通过或不予通过
  • 网办深度
  • 暂无
  • 本事项支持
  • 暂无
  • 受理地点
  • 福山区王懿荣大街与河滨南路交汇处文化和旅游局
  • 受理时间
  •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11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点击展开
环节名称:受理
办理内容:受理申报人提报材料
办理时限:2天
办理结果:整理材料提交上级部门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驻地方机构年度核验材料 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法律、法规规定的受理条件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管理办法
制定机关:国家新闻出版广电局
发布令号(文号): 2016年12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令第11号
具体规定内容: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新闻出版广电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驻地方机构的监督管理。”第三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驻地方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准入退出、综合评估、监督抽查、年度核验、信息通报和公告等制度,负责查处本行政区域内驻地方机构及其人员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第三十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主管部门每两年对本行政区域内驻地方机构统一组织年度核验,重点核查驻地方机构下列内容:(一)新闻采编工作情况;(二)负责人、持有新闻记者证的新闻采编人员等变更情况;(三)是否存在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及其处理情况。”第三十八条:“驻地方机构应当按时将下列材料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主管部门进行年度核验:(一)驻地方机构年度工作总结报告;(二)驻地方机构年度主要新闻报道目录或者证明其新闻采编业绩的有关材料;(三)新闻单位对驻地方机构的年度评估报告;(四)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中央重点新闻网站驻地方机构还应当提供省、自治区、直辖市网信主管部门提出的审核意见。”第三十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告年度核验合格的驻地方机构名录;在年度核验中发现驻地方机构及其人员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处理;对不再具备行政许可法定条件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未按期改正的,应当依法撤销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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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年度核验多久一次
回答: 一般两年一次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6356843
电话咨询方式:0535-6356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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