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住所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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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37061112345370111003006 实施编码:11370611760990975C237011100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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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所属部门
  • 烟台市福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实施主体
  • 烟台市福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承办机构
  • 烟台市福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社会民生事务科
  • 基本编码
  • 37061112345370111003006
  • 实施编码
  • 11370611760990975C2370111003006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事项版本
  • 29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社会组织法人
  • 通办范围
  • 全国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窗口、网上均可办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 行使层级
  • 省级/直属
  • 权限划分
  • 省市县分级登记。其中:省政府2018年将冠“山东省”或“山东”普通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职业能力鉴定所(站)下放至设区的市;2020年将高级技工学校委托设区的市及有关功能区办理,将省级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章程核准、印章及银行账户备案事项委托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上合示范区、自贸试验区烟台片区办理。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证照
  • 办理结果名称
  •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 网办深度
  • 信息发布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咨询、
  • 受理地点
  • 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永达街1021号福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东社会民生事务1-3号窗口
  • 受理时间
  • 夏季办公时间(5月1日至10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5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办公时间(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5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点击展开
环节名称:申请
办理内容:申请人提交材料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出具受理通知书
环节名称:受理
办理内容:审查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审查合格
环节名称:办结
办理内容:办理结果文书。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发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表 原件 1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各项变更均需要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民办非企业单位交回原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有证书丢失的,须先行在覆盖全省、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布遗失声明。
场所使用权证明 复印件 1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变更住所时需要提供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登记管理机关的受理条件:变更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符合职权范围。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制定机关: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1998年国务院令第251号
具体规定内容:第十五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依据名称:《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
制定机关:国家民政部
发布令号(文号): 1999年民政部令第18号
具体规定内容:第十一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申请变更登记事项时, 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变更登记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变更的理由,并附决定变更时依照章程履行程序的原始纪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因故不能签署变更登记申请书的,申请单位还应提交不能签署的理由的文件; (二)业务主管单位对变更登记事项审查同意文件; (三)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十二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住所、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开办资金、业务主管单位发生变更的,除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文件外,还须分别提交下列材料:变更后新住所的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变更后的业务范围;变更后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及本办法第六条第六款涉及的其他材料;变更后的验资报告;原业务主管单位不再承担业务主管的文件。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问题: 变更住所,必须提供场所使用证明吗?
回答: 必须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活动场所须有产权证明或一年期以上的使用权证明。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3029559
窗口投诉方式: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永达街1021号福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15投诉室
信件投诉方式: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永达街1021号福山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监督考核科
网络投诉方式:点此前往
邮件投诉方式:fsqzwzx@163.com
电话咨询方式:0535-3029351
窗口咨询方式: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永达街1021号福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东社会民生事务1-3号窗口
信件咨询方式: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永达街1021号福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东社会民生事务1-3号窗口
网络咨询方式:点此前往
邮件咨询方式:fszhs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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