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住所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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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37061112345370111001007 实施编码:11370611760990975C4370111001007

0

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所属部门
  • 烟台市福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实施主体
  • 烟台市福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承办机构
  • 烟台市福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社会民生事务科
  • 基本编码
  • 37061112345370111001007
  • 实施编码
  • 11370611760990975C4370111001007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事项版本
  • 27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社会组织法人
  • 通办范围
  • 全国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窗口、网上均可办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限划分
  • 省市县分级办理,其中:全省性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和章程核准委托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办理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证照
  • 办理结果名称
  •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 网办深度
  • 信息发布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咨询、
  • 受理地点
  • 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永达街1021号福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东社会民生事务1-3号窗口
  • 受理时间
  • 夏季办公时间(5月1日至10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5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办公时间(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5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点击展开
环节名称:申请
办理内容:申请人提交材料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出具受理通知书
环节名称:受理
办理内容:审查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审查合格
环节名称:办结
办理内容:办理结果文书。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 原件 1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写明变更理由及内部履行程序情况,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社会团体公章。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由原法定代表人签字。双重管理的,社会团体须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盖章。
场所使用权证明 复印件 1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申请住所变更登记时需提交此材料,住所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复印件;住所为无偿提供使用的,须由提供住所的单位或个人出具使用证明,并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若为租赁的,还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住所为社会团体自有的,须提供房产证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4 1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换发新证书
社会团体按照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名称、住所、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和业务主管单位等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直接登记的,履行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决议程序之日起30日内,直接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制定机关: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0号 ,根据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
具体规定内容:第十八条 社会团体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依据名称:山东省实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办法
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
发布令号(文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48号
具体规定内容:第二十一条 社会团体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问题: 全省性社会团体变更住所,必须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吗?
回答: 社会团体住所、注册资金变更应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3029559
窗口投诉方式: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永达街1021号福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15投诉室
信件投诉方式: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永达街1021号福山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监督考核科
网络投诉方式:点此前往
邮件投诉方式:fsqzwzx@163.com
电话咨询方式:0535-3029351
窗口咨询方式: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永达街1021号福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东社会民生事务1-3号窗口
信件咨询方式: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永达街1021号福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东社会民生事务1-3号窗口
网络咨询方式:点此前往
邮件咨询方式:fszhs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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