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编码: 37061101011370109223000 实施编码:11370600004264177P4370109223000
0次
到现场次数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环节名称: | 申请 | ||
办理内容: | 提供质押人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以及相关质押证明,符合规定的录入相关信息。 | ||
办理时限: | 当场 | ||
办理结果: | 打印机动车登记证书 |
环节名称: | 办结 |
办理内容: | 打印机动车登记证书 |
办理时限: | 当场 |
办理结果: | 打印机动车登记证书 |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 | 《机动车登记规定》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 ||
发布令号(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24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四十二条 申请办理机动车质押备案或者解除质押备案的,由机动车所有人和典当行共同申请,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典当行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质押备案或者解除质押备案的内容和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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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 办理质押登记车主本人不到场可以么 | ||
回答: | 办理质押登记必须车主本人办理,不可由其他人代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