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质押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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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37061101011370109223000 实施编码:11370600004264177P43701092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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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所属部门
  • 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
  • 实施主体
  • 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
  • 承办机构
  • 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
  • 基本编码
  • 37061101011370109223000
  • 实施编码
  • 11370600004264177P4370109223000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事项版本
  • 31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通办范围
  • 全市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限划分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暂无
  • 权力来源
  • 上级授权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证照
  • 办理结果名称
  • 机动车质押备案
  • 网办深度
  • 信息发布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咨询、
  • 受理地点
  • 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奇泉路9号车辆管理所大厅车驾管业务受理1.2.3号窗口
  • 受理时间
  • 夏令时(5月1日至10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点击展开
环节名称:申请
办理内容:提供质押人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以及相关质押证明,符合规定的录入相关信息。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打印机动车登记证书
环节名称:办结
办理内容:打印机动车登记证书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打印机动车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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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机动车所有人和典当行的身份证明 4 1 暂无 必要
机动车登记证书 4 1 暂无 必要
申请办理机动车质押备案或者解除质押备案的,由机动车所有人和典当行共同申请,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典当行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不予办理质押备案。对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或者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不予办理解除质押备案。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机动车登记规定》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令号(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24号
具体规定内容:第四十二条 申请办理机动车质押备案或者解除质押备案的,由机动车所有人和典当行共同申请,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典当行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质押备案或者解除质押备案的内容和日期。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问题: 办理质押登记车主本人不到场可以么
回答: 办理质押登记必须车主本人办理,不可由其他人代办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6463595
窗口投诉方式: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奇泉路9号车辆管理所大厅办公室
电话咨询方式:0535-6367749
窗口咨询方式: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奇泉路9号车辆管理所大厅车驾管业务受理1.2.3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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