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优先购买文物
收藏

基本编码: 37061101032371022005000 实施编码:11370611567723269Y4371022005000

0

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所属部门
  • 烟台市福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 实施主体
  • 烟台市福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 承办机构
  • 烟台市福山区文物管理所文管科
  • 基本编码
  • 37061101032371022005000
  • 实施编码
  • 11370611567723269Y4371022005000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事项版本
  • 60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
  • 通办范围
  • 全省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限划分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暂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指定、优先购买意见
  • 网办深度
  • 信息发布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咨询、
  • 受理地点
  • 烟台市福山区西山南路与王懿荣大街交汇处王懿荣纪念馆文物管理科(我单位无具体门牌号窗口号,此为办理该业务的具体科室);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永达街1021号福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东社会民生事务“一窗受理”专区轮驻窗口4号
  • 受理时间
  • 5月-10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11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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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名称:申请
办理内容:提交申请材料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受理或不受理
环节名称:受理
办理内容:审核拟拍卖文物中的珍贵文物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确定是否有指定优先购买的珍贵文物
环节名称:办结
办理内容:指定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优先购买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出具优先购买文物的意见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指定、优先购买意见 4 1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国有文物收藏单位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令号(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一号
具体规定内容:第五十八条:“文物行政部门在审核拟拍卖的文物时,可以指定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优先购买其中的珍贵文物。购买价格由文物收藏单位的代表与文物的委托人协商确定。”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依据名称: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
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令号(文号): 鲁政发[2010]98号
具体规定内容:第五十一条:“国有文物商店购买的符合收藏标准的文物,应当提供给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收藏。集体或者私人收藏的文物,可以采取捐赠、出售等方式转让给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也可以由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文物商店购买。”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问题: 文物购买价格如何确定?
回答: 由文物收藏单位的代表与文物的委托人协商确定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6356037
窗口投诉方式:烟台市福山区西山南路与王懿荣大街交汇处王懿荣纪念馆办公室
电话咨询方式:0535-6356704
窗口咨询方式:烟台市福山区西山南路与王懿荣大街交汇处王懿荣纪念馆文物管理科(我单位无具体门牌号窗口号,此为办理该业务的具体科室);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永达街1021号福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东社会民生事务“一窗受理”专区轮驻窗口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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