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烈士褒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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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3706118008370524010000 实施编码:11370611MB2852434B4370524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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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36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行政给付
  • 所属部门
  • 福山区退役军人局
  • 实施主体
  • 福山区退役军人局
  • 承办机构
  • 暂无
  • 基本编码
  • 3706118008370524010000
  • 实施编码
  • 11370611MB2852434B4370524010000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事项版本
  • 12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全市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 暂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限划分
  • 暂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暂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发放烈士褒扬金
  • 网办深度
  • 信息发布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咨询、
  • 受理地点
  • 烟台市福山区永达街952号福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三楼双拥优抚科
  • 受理时间
  • 5月1日到10月31日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50,下午2:00-17:30;11月1日到4月30日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50,下午1: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点击展开
环节名称:个人申请
办理内容: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持烈士证明书及相关材料到福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申请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环节名称:资格审查
办理内容:福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要在 30 个工作日内认真审查其家属提供的资料以及烈士等其他材料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资格审查后符合领取烈士褒扬金人员名单
环节名称:审核批准
办理内容:福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在个人申请、资格审查的基础上,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批通过
环节名称:烈士褒扬金发放
办理内容:在福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批准后,向福山区财政局申请资金,待资金拨付到位后,由其家属到福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身份证明和关系证明并确认签字后,领取烈士褒扬金
办理时限:2个月
办理结果:家属领取烈士褒扬金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烈士证书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 必要
 烈士褒扬金由颁发烈士证书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没有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烈士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来源且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烈士褒扬条例
制定机关: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2019年8月国务院令第718号
具体规定内容:第十四条:“烈士褒扬金由领取烈士证书的烈士遗属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没有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烈士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来源且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依据名称:《民政部、 财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 关于印发〈执行多样化军事任务民兵预备役人员抚恤优待办法>的通知》
制定机关:民政部、 财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
发布令号(文号): (民发〔2014〕212号)
具体规定内容:第六条:“执行多样化军事任务的民兵预备役人员死亡,被评定为烈士的,按照《烈士褒扬条例》的有关规定,发给烈士遗属烈士褒扬金。”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问题: 没拿到烈士证明书可以申请吗?
回答: 不可以
36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5131800
窗口投诉方式:烟台市福山区永达街952号福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三楼办公室
电话咨询方式:0535-5131807
窗口咨询方式:烟台市福山区永达街952号福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三楼双拥优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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