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编码: 3706118008370524001000 实施编码:11370611MB2852434B4370524001000
1次
到现场次数
6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环节名称: | 个人申请 | ||||||
办理内容: |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报到时,持《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退出现役行政 介绍信》、《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福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申请 | ||||||
办理时限: | 退役士兵报到时 | ||||||
办理结果: | 《山东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 性经济补助金发放审批表》 |
环节名称: | 资格审查 | ||||||
办理内容: | 福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要在 30 个工作日内认真审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本人档案等材 料,确认其身份、自愿安置选择、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助资格等情况 | ||||||
办理时限: | 30个工作日内 | ||||||
办理结果: | 资格审查后符合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助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人员名单 |
环节名称: | 审核批准 | ||||||
办理内容: | 福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在个人申请、资格审查的基础上,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 ||||||
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 | ||||||
办理结果: | 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批通过 |
环节名称: | 补助金发放 |
办理内容: | 在福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批准后2个月内,由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本人到福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身份证明并确认签字后,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助金 |
办理时限: | 2个月 |
办理结果: | 退役士兵领取经济补助金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示范文本 | 空白样表 |
《山东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 性经济补助金发放审批表》 | 原件 | 2 | 纸质 | 必要 | 无 |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 |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中央军委 |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8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八条 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 第十九条 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前往 |
问题: |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何时发放完成? | ||
回答: | 每年5月1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