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进行监督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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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37060201026371090025000 实施编码:11370602004314445873710900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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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6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所属部门
  • 烟台市芝罘区农业农村局
  • 实施主体
  • 烟台市芝罘区农业农村局
  • 承办机构
  • 烟台市芝罘区农业农村局农牧科
  • 基本编码
  • 37060201026371090025000
  • 实施编码
  • 1137060200431444587371090025000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事项版本
  • 34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通办范围
  • 全省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 邮寄送达
  • 行使层级
  • 分级管理
  • 权限划分
  • 暂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暂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抽检结果
  • 网办深度
  • 暂无
  • 本事项支持
  • 暂无
  • 受理地点
  •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40号大院内7号楼区农业农村局206农牧科
  • 受理时间
  •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08:30-11:30,下午 14:00-17:30; 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08:30-11:30,下午 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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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事项无申请材料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1999年5月国务院令第266号公布,2017年国务院令第676号修订)
具体规定内容:第三十一条:“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权限对全国或者本行政区域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质量安全状况进行监测,并根据监测情况发布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预警信息。”第三十二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需要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实施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抽查;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抽查检测工作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指定的具有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承担。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抽查不得收费。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权限公布监督抽查结果,并可以公布具有不良记录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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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暂无
6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6235248
电话咨询方式:0535-6202890
窗口咨询方式: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40号大院内7号楼区农业农村局206农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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