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列入濒危名单并公布
收藏

基本编码: 37060201032371022044000 实施编码:1137060200433019754371022044000

0

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所属部门
  • 烟台市芝罘区文化和旅游局
  • 实施主体
  • 烟台市芝罘区文化和旅游局
  • 承办机构
  • 烟台市芝罘区文化和旅游局
  • 基本编码
  • 37060201032371022044000
  • 实施编码
  • 1137060200433019754371022044000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事项版本
  • 42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行政机关
  • 通办范围
  • 全省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窗口、网上均可办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 暂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限划分
  • 暂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暂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批文
  • 办理结果名称
  • 文书
  • 网办深度
  • 信息发布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咨询、
  • 受理地点
  •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留余胡同1号烟台市芝罘区文化和旅游局408室;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菜市街46号烟台市芝罘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芝罘区文化和旅游局322窗口
  • 受理时间
  •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点击展开
环节名称:申请
办理内容:提交申请材料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接收材料,并形成材料清单;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告知申请人补齐补正,并将材料退回
环节名称:受理
办理内容:审查审批事项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形成初审意见,报上级审批;初审未通过的,向申请人说明原因,并将材料退回
环节名称:办结
办理内容:公布相关名单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公布或退回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申请文件 复印件 1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申报材料 复印件 1 纸质 非必要
依规定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制定机关: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2008年4月国务院令第524号
具体规定内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08年4月国务院令第524号)第十二条:“已批准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因保护不力使其历史文化价值受到严重影响的,批准机关应当将其列入濒危名单,予以公布,并责成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限期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情况继续恶化,并完善保护制度,加强保护工作。”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问题: 怎么知道结果
回答: 打电话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6283706
电话咨询方式:0535-6225705
窗口咨询方式: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留余胡同1号烟台市芝罘区文化和旅游局408室;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菜市街46号烟台市芝罘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芝罘区文化和旅游局322窗口
星星
评价参与总数 - 查看更多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