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文物复制、拓印模具和技术资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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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37060201032371022013000 实施编码:11370602004330197543710220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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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所属部门
  • 烟台市芝罘区文化和旅游局
  • 实施主体
  • 烟台市芝罘区文化和旅游局
  • 承办机构
  • 烟台市芝罘区文化和旅游局
  • 基本编码
  • 37060201032371022013000
  • 实施编码
  • 1137060200433019754371022013000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事项版本
  • 43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
  • 通办范围
  • 全县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限划分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暂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审核意见
  • 网办深度
  • 信息发布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咨询、
  • 受理地点
  •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留余胡同1号烟台市芝罘区文化和旅游局408室;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菜市街46号烟台市芝罘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芝罘区文化和旅游局322窗口
  • 受理时间
  •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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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名称:申请
办理内容:提交申请材料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接收材料,并形成材料清单;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告知申请人补齐补正,并将材料退回
环节名称:受理
办理内容:审核文物复制、拓印模具照片和技术资料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形成初审意见
环节名称:办结
办理内容:根据审查意见作出决定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形成决定意见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提供文物复制、拓印模具和技术资料审核申请表 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文物清单 复印件 1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提交材料,电子和纸质均可
复制(拓印方案) 复印件 1 纸质版和电子 非必要 提交材料,电子和纸质均可。
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或管理机构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文物复制拓印管理办法》
制定机关:国家文物局
发布令号(文号): 文物政发〔2011〕1号
具体规定内容:《文物复制拓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未经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或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文物复制、拓印模具和技术资料。”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问题: 文物复制、拓印模具需要到现场审核吗?
回答: 提供清晰的模具照片即可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6283706
电话咨询方式:0535-6225705
窗口咨询方式: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留余胡同1号烟台市芝罘区文化和旅游局408室;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菜市街46号烟台市芝罘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芝罘区文化和旅游局322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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