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编码: 37060212345370114011007 实施编码:11370602MB285216XR3370114011007
0次
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环节名称: | 申请 | ||||||
办理内容: | 提交申请材料 | ||||||
办理时限: | 当场 | ||||||
办理结果: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接收材料,并形成材料清单;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告知申请人补齐补正,并将材料退回。 |
环节名称: | 受理 | ||||||
办理内容: | 审查审批事项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 ||||||
办理时限: | 当场 | ||||||
办理结果: | 形成初审意见,报上级审批;初审未通过的,向申请人说明原因,并将材料退回。 |
环节名称: | 办结 |
办理内容: | 在人力资源服务备案业务范围内,且备案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当场办理。 |
办理时限: | 当场 |
办理结果: | 出具《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备案凭证》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示范文本 | 空白样表 |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许可(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备案)申请表》 | 原件 | 1 | 纸质 | 必要 | 无 | ||
场所、设施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和场所照片 | 4 | 0 | 电子 | 必要 |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无 | |
营业执照 | 原件和复印件 | 0 | 电子 | 必要 |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无 | |
委托书 | 复印件 | 0 | 电子 | 0 |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无 |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 |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务院令第700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八条第二款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就业和创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培训、承接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应当自开展业务之日起15日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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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 备案业务范围是什么? | ||
回答: | 1.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 2.就业和创业指导; 3.人力资源管理咨询; 4.人力资源测评; 5.人力资源培训; 6.承接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