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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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37060201038371016022000 实施编码:113706020042631151437101602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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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所属部门
  •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芝罘分局
  • 实施主体
  •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芝罘分局
  • 承办机构
  •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芝罘分局管理科
  • 基本编码
  • 37060201038371016022000
  • 实施编码
  • 1137060200426311514371016022000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事项版本
  • 45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 通办范围
  • 暂无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窗口、网上均可办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限划分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登记表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受理地点
  •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芝罘里1号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芝罘分局4楼管理科;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菜市街46号烟台市芝罘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303窗口
  • 受理时间
  • 5月-10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30;11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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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名称:申请
办理内容:提交申报登记材料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接收材料,并形成材料清单;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告知申请人补齐补正,并将材料退回。
环节名称:受理
办理内容: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形成初审意见,报上级审批;初审未通过的,向申请人说明原因,并将材料退回。
环节名称:办结
办理内容:对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予以备案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登记完成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登记表 4 3 纸质版和电子 非必要
依法依规实施登记程序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
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令号(文号):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84 号
具体规定内容:第十二条:“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单位,应当向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登记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排放状况。”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问题: 办理该项业务收费吗?
回答: 不收费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6224952
电话咨询方式:0535-6224970
窗口咨询方式: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芝罘里1号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芝罘分局4楼管理科;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菜市街46号烟台市芝罘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303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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