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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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37060212345370114011006 实施编码:11370602MB285216XR4370114011006

0

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所属部门
  • 烟台市芝罘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实施主体
  • 烟台市芝罘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承办机构
  • 烟台市芝罘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基本编码
  • 37060212345370114011006
  • 实施编码
  • 11370602MB285216XR4370114011006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事项版本
  • 35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
  • 通办范围
  • 全省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限划分
  • 暂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暂无
  • 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书面报告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受理地点
  •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菜市街46号芝罘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社会事务325窗口
  • 受理时间
  • 5月-10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50,下午14:00-17:30;11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5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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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名称:申请
办理内容:单位递交书面报告材料,工作人员当场办理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材料齐全并符合受理条件的,准予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告知原因并退回申请材料
环节名称:受理
办理内容:对准予受理材料进行审核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符合条件的,反馈文书材料
环节名称:办结
办理内容:现场送达或邮寄送达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送达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书面报告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报告表》 原件 1 电子 必要
总公司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或备案凭证 原件和复印件 1 电子 必要
分支机构营业执照 原件和复印件 0 电子 必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委托书 复印件 1 电子 必要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自工商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分支机构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制定机关: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国务院令第700号
具体规定内容:第二十条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自工商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分支机构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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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是否收费?
回答: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6631786
窗口投诉方式: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菜市街46号烟台市芝罘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监督考核科
电话咨询方式:0535-6631578
窗口咨询方式: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菜市街46号芝罘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社会事务325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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