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编码: 37060211004372091200000 实施编码:13370602MB279622544372091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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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环节名称: | 依申请公开 |
办理内容: | 提出申请 向区局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在芝罘区政府网站填写申请内容,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
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 |
办理结果: | 受理或退回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示范文本 | 空白样表 |
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 原件 | 1 | 纸质 | 必要 | 无 |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务院令第492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九条:“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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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 | ||
制定机关: | 山东省人民政府 | ||
发布令号(文号): |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25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十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其他未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提交载明下列内容的申请书:(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申请人能够提供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的,应当在申请书上载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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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
制定机关: | 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 ||
发布令号(文号): | 鲁办发〔2016〕43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推进决策公开、推进执行公开、推进管理公开、推进服务公开、推进结果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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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 无 | ||
回答: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