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领稳岗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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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37060201018372014023005 实施编码:113706020042627967437201402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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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3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所属部门
  • 烟台市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服务类型
  • 承办机构
  • 烟台市芝罘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失业科
  • 实施主体性质
  • 授权组织
  • 基本编码
  • 37060201018372014023005
  • 实施编码
  • 1137060200426279674372014023005
  • 实施主体
  • 烟台市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事项版本
  • 81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公示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稳岗补贴资金
  • 送达方式
  • 公告送达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联办机构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是否收费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通办范围
  • 全省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受理地点
  •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9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南楼802室;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90号人力资源产业园1楼大厅34号窗口(政务服务人社分厅)
  • 受理时间
  •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50,下午14:00-17:3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5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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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名称:申请
办理内容:申请企业稳岗补贴申领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接收材料,并形成材料清单;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告知申请人补齐补正,并将材料退回。
环节名称:受理
办理内容:审核是否为失信企业、是否为个体工商户、是否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是否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形成初审意见,报上级审批;初审未通过的,向申请人说明原因,并将材料退回。
环节名称:办结
办理内容:公示无异议后,报区财政金融局审核批准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处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拨付稳岗补贴资金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返还申请表 原件 1 纸质 非必要
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就业岗位且依法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可到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稳岗返还。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76号)
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布令号(文号): 人社部发〔2014〕76号
具体规定内容: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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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关于贯彻落实人社部发〔2014〕76号文件进一步明确的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
制定机关: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令号(文号): 鲁人社发〔2015〕23号
具体规定内容:全文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依据名称:《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的通知》
制定机关: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令号(文号): 鲁人社发〔2015〕55号
具体规定内容:全文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依据名称: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 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
制定机关: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令号(文号): 鲁人社字〔2019〕85号
具体规定内容:全文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依据名称:《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的通知》
制定机关: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令号(文号): 鲁人社办发〔2018〕9号
具体规定内容:全文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问题: 企业需要具备什么条件才可以申请?
回答: 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3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6151999
电话咨询方式:0535-6605534
窗口咨询方式: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9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南楼802室;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90号人力资源产业园1楼大厅34号窗口(政务服务人社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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